我公司受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非在编工作人员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7年1月7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75年1月7日之后出生;
5.应聘者毕业证等相关证书须于2026年1月7日前取得;
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海外留学证明(盖章版成绩单等);
7.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8.应聘者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人才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莆田人才教育)、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微信公众号(福建人资莆田分公司)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01月07日9:00起至2026年01月12日17:00止。
2.报名时间方式、期限、初审。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人事考试招聘报名平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70)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报名系统点击申请仲裁提出申诉,申诉时间截止为2026年01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初审不通过的,后果须应聘人员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四、组织面试
每个岗位初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采取企业自主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整体形象、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提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一)组织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和总成绩1:1的比例从拥有面试成绩的应聘人员中按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进行体检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复审不合格或弃权者失去体检资格。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的证明,离职人员应提供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选择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方面,以及是否有犯罪记录等。
六、公示、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拟聘人员实行派遣制,由用工单位委托莆田人才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并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不低于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关系;服务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由用工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退回派遣机构,并解除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不得从事工作岗位,若确需安排岗位需另签协议。聘用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用工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食宿自理。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应发工资35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工作满一年,后续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合格后增加工龄工资100元,五险一金按规定执行,其他奖金、福利按每月600元包干作为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被聘用人员将由第三方签订招聘合同,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如遇调整,统一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莆田人才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莆田人才教育)、福建省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微信公众号(福建人资莆田分公司)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4-2688782(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向莆田人才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0594-2866516。(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正美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莆田人才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6日
(责任编辑:小今)